1、承租方不履行合同,长时间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方违约造成纠纷等,这种纠纷是现在房屋合同租赁纠纷的重点表现形式。随之出现的就是欠租金的房屋租赁纠纷。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改变房子使用功能而出现的纠纷。
2、不签署书面合同,或合同不标准,关键内容不完善,双方权利义务不确定而出现租赁纠纷。因为租住双方缺少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方便,尤其是农村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署书面合同,更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3、为躲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出现的租赁纠纷。有的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费,便与承租方串通,假以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进行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方假戏真做,不仅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方承担相关的经营责任风险,因而造成双方发生租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