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
营业执照号码:
丙方(投资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拥有P2P互联网金融平台“某某某(以下简称“网站”)的完全经营权;
2、甲、丙双方已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并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2p委托居间协议是完全真实、合法、有效的;
3、甲方承诺对委托乙方依靠其网站进行借款的相关事宜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希望通过乙方的中介服务促成与丙方代表的投资人成立借贷关系;
4、丙方系乙方公司职员,在乙方经营的网站中作为甲方与投资人成立借贷关系时之投资人代表(债权人代表),旨在借款前以丙方名义办理抵(质)押等担保手续。因借款前真实投资人(债权人)还未能确定,故丙方以投资人代表的身份接受担保物权等权益并签订相关前置合同,甲方对此表示无异议,但乙方应在借款需求满足时取得所有投资人的授权同意;
5、甲、丙双方已知晓乙方的融资操作模式,并对产生的相关法律关系对应的权利、义务均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