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行政拘留37天啥意思 的相关回答
1、这是指公安在对嫌犯进行刑事拘留后,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根据 以上法律规定,正常是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情形,又可以再延长三十日,3+4+30=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