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等;商标权保护的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如海尔等商标。
第二,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商标法不会保护在同一种或同一类商品上的两个相同的商标。
第三,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商标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第四,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商标权仅包括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第五,权利保护期不同。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如果是公民的作品为作者终生及死死亡后50年,如果是单位的作品则为发表后50年。商标权的保护期一律为10年,从商标核准登记起计算,期满后可通过一定手续延伸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