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用途
A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B国家规定每一辆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是为了当出现了交通事故以后,受害方不会因为肇事没有钱而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