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是指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就合伙有关事项形成的契约。现实中,合伙协议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但也不排除口头协议形式的存在。书面合伙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明确,自然比口头协议更易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口头合伙协议效力如何 严格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协议都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订立,这也是有利于保护各合伙人的权益以及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但是口头协议也并非当然无效,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对各合伙人仍然具有约束力,只是一旦有一方否认协议内容,又无法有效举证,口头协议的内容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