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阳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该罪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对本罪做出明确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刑法同时还对被侵害对象的行为也做出相关规定,即必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未结束之前。法律对认定妨害公务罪星然做了上达规定,但在司法实践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