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是指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复婚手续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复婚手续
二:填写申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复婚手续
三:审核并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复婚手续
四: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即为北京民政局复婚手续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