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是环颈雉鸡 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外捕杀20只以上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严格来说要判5-10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构成非法累不、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