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农村土地确权出现错误,仍有机会予以修正。
在确权流程公布至正式颁证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您可随时提出纠正请求,从而直接对误差进行研究和调整。
而在确权流程圆满完成之后,如果发现确权结果中存在错登或遗漏等情形,您也有权前往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土地登记的原始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由发证机构加以审批并替换正确的信息。
在此过程中,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您做出是否需要改正或维持现状的决定,如若未能及时履行职责,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