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出发票且进行了款项转帐但资金无法回收时,可考虑以下几个步骤以妥善应对此种情况:
首先,务必与财务部进行充分沟通,详细阐述具体情况,然后遵循财务部的指导和安排进行财务上的相应操作。假如发票尚未被用于任何交易目的的话,您需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将原始发票取回并附上一份详细的开票退款申请表格提交至财务处,由后者根据申请内容付出款项,同时,您还需连同原始发票以及其它相关的凭证资料一起递交至财务处。
然而,如果发票已经被用于交易目的,那么请您及时向财务处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以协助追讨当事人返还给公司的相关费用。倘若不幸发票损毁,您应当立即通知财务处并就此问题办理新的发票,同时须完成相关税费的申报工作。
如若沟通协商无果,只能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时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诉讼请求真实性的各项证据,包括债务凭证等。
值得提醒的是,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仅有三年,若双方对于还款事宜有所约定时,则应自约定之还款期限的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若并无具体约定的话,那就从宽限期到期后开始计算。
另外,如果涉及的金额比较巨大的话,已经超出了普通的经济纠纷范畴,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数额巨大的侵占罪,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退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刑事方面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