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用比例税率进行税务征收的场合,印花税应纳税款的计算通常可依据以下公式进行: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相对地,在推行定额税率的决案时,印花税应纳税款的计算方式则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对于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部分,其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则为: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千分之零点五。
除此之外,其余账簿按照印章数量计税,每枚印章需缴纳5元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