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一般由首部、正文以及尾部三个部分组成。首部的撰写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首先,需要制作标题,将“民事答辩状”字样以居中方式呈现;
2、其次,需要交代答辩人的各类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裔、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居住地址等等,若答辩人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之人,则需在此信息之后详细说明其法定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该法定代理人与答辩人之关系也应该有所注明;对于注册公司或者是其他形式的组织性答辩人,应详细列出其全名、所在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若是答辩人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那么就必须在此处填写代理律师的名字以及其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以方便查找。正文部分通常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1、阐明答辩的理由,这部分接受者主要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展开反驳与辩护;被上诉人的答辩则主要从实体层面出发,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以及请求事项做出回答,从而在整体上否定或是部分否定上诉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进一步反对其实施的理由和诉讼请求;对于初审被告而言,他们的答辩还可能涉及到程序方面的问题,例如表明原告创办的法律事务不正当,或是原告提起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又或者原告的起诉未能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只要这样才能说明原告没有权力或者是合法性的起诉,继而否定案件存在。不论是一审答辩人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都必须实事求是,而且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支撑;2、提出答辩请求,该考虑是基于答辩人已陈述理由的基础之上,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包括四类: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立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相应内容;
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方参与诉讼;
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多于两种,那么在写请求事项的时候,应该逐一列明它们;对于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该忠诚于原判决或者原裁定,并反对上诉人提出的各项要求。
最后,尾部的撰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后应当告知人民法院的名称;2、明确答辩人的签名,如果答辩人属于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应清楚写出其全称,并且加盖公章作为确认;
3、记录答辩书的提交日期;
4、附项部分应当注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以及相关证据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