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既可依照面积计算,亦可依据人口数量作为参照标准进行补偿。对于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而言,他们所能提供给被征收人的补偿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次则为因征收房屋给相关当事人带来的生产与经营损失的弥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