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政治性特征:
政府作为实现国家意志的机关,是国家构成的核心要素,代表着国家的意志,承担着实施国家政治统治的重任,是主导公共事务管理的核心机构。政府的所有行为皆以维护其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为根本目标,公共行政领域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政治意愿和政策决策,严禁保持中立立场。
2.社会性特质: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国家,其公共组织都具备履行管理公共事务职责的功能。这些公共组织在行使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过程中,始终竭诚为整个社会服务。
3.服务性本质:
任何国家的公共组织,当其扮演管理公共事务的角色时,其主要任务便是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包括确保公共秩序的稳定运行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对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繁荣发挥积极影响。
4.权威性特点:
任何组织都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威,才能有效地实施各项管理工作。而在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性方面,政府无疑占据着无可撼动的至高地位和强大的权威,其发挥出的作用远非其他任何组织能够替代。因此,政府行使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实际上也是其必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