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年龄尚未超过45岁(包含45岁)的非本地户籍人才,如被列入本区域内的政府机构、大型公司、公立或私立的事业单位、各类工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固定雇主单位录用,或者在该地区通过投资设立企业并依照相关法规在当地交纳了社会保险金的人士,均有资格申请在本地落户。此外,如果他们拥有个人或家属在天津市拥有名下的合法不动产,则其配偶和未满18岁(包含18岁)的子女也能跟随他们的步伐,一同落户到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