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婚夫妇之间存在房贷事项的房产,将其转让至其中任何一方手中均属于非合法操作,因为根据近年来国家依法颁布的多种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当房屋处于尚欠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状态下,其所有权更迭以及其他诸多交易活动皆为无效之举。
因此,唯有在切实偿还所有本息之后,方能对该房产进行相关的过户、转让乃至出售等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