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购买新房时,除了初始支付的首付款外,您还必须承担以下额外的款项: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们需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之前,提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之中。
2.契税。
契税的具体税率标准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之间。
该项税收的主要目的在于,当不动产(例如土地和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对交易中的相应当事人,按照产价的一定比率而收取的一次性的税收。
3.土地增值税。
这里涉及到的土地增值税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制,具体来说,如果增值额尚未超出扣除项目金额的50%,则适用税率为30%;若增值额已超出扣除项目金额的50%,但仍未达到100%,此时适用税率提升至40%;相反,若增值额再超出100%,但仍未达到200%,那么适用税率将升至50%;
最后,如果增值额已经超出了扣除项目金额的200%,那么适用税率将升至60%。
4.印花税。
此外,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5.包括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内的诸多其他税费,以及诸如测绘费、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费等各种管理费或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