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房屋征收赔偿的相关规定
1、本项拆迁土地补偿规则依据土地原有用途,按照法定程序,全面、适时、充分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与其他地上附属建筑物及青苗等相应的补偿费用,同时确保被征地人群所需的社会保障费用得以妥善安排。
2、关于拆迁赔偿事宜,并无固定统一之标准约束。总体来看,各类补偿措施应能维持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与条件,并在此基础上,适当提升及改善相关条件。尤其是在涉及房屋拆迁方面,补偿标准通常包括:房屋补偿费,以拆迁房屋的结构特性及折旧状况为参照,核算每平米单价进行计算;周转补偿费,根据临时居所条件进行划分档次,以被拆迁房屋住户人口数量为基础,按月给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则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修改皆须遵循规范程序。
3、公司在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时,必须明确说明征收之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工作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等详细内容,以及行政复议权、行政诉权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特定行为等重要信息。
4、房屋拆迁流程大致如下:先行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核准后颁布相关证书;在取得许可证之后,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告知所有相关方;房屋拆迁完成后,拆迁人应书面通知处于拆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对于这些所有权人来说,他们有权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相关补偿方式与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安置位置以及搬家过渡方式等诸多事项;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最后一步工作,总括起来就是落实补偿举措,最终实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