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我将为你详尽地解读相关法律条例:
首先,第一条规定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他们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所有责任;其次,第二条规定对于发生在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员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这些人员的行为及他们的行为对此次事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过错的严重性来综合判断,他们将会各自承担主要责任、同样责任和次要责任。
最后,第三条规定,只要在事故中没有任何一方的过错出现,那么该事故就是一起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此时各方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