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临闯红灯行为被扣最高达六分数值的情况下,如需对相关扣分数值进行销减,您务必亲自前往交通警察支队所设立的违法处理大厅办理相应手续。
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首先,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等),机动车驾照以及行车执照至该服务大厅;
其次,请工作人员为你即时打印出相关的处罚决定书以供参考;
最后,凭着这份处罚决定书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所需的罚款金额,待罚款结清之后,您的闯红灯纪录将得到妥善处置并予以消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