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买卖交易的实践中,通常情况是在中介服务的全过程完结之后,双方签署房屋购买合同之际,方才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然而,倘若需要进行网络签约操作,由于买方需要在过户当日支付全部房屋尾款这一情况的存在,因此,也可以选择在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的当天,于房款全额交付之时,同时向中介机构支付相关的中介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