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父亲欠下的债务通常并不需要由子女来承担。
换言之,无论父母陷入何种地步,甚至是无力偿还他们所背负的债务,子女在法律上并无义务为其父母偿还欠款。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成年的子女,他们已经具备独立的经济来源和个人财富。
然而,如果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他们将不得不负担起相应债务的偿还责任。
这时,子女便有义务归还那些他们继承到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