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涉嫌犯有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当其行贿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而未满一百万元时,公安机关有权启动立案程序;若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而未满二十万元,但涉及向三名以上人员行贿的情况,亦应受到同等对待。
在此基础上,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进一步延伸至行贿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涉及向三个以上人群行贿,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即便行贿数额仅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且未满三万元,同样构成犯罪。
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则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或者虽然不足五千元但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