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年满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者被认定为童工,故可以由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代表,与雇佣方进行薪酬争议的和解。若和解未能达成,该监护人有权利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监管部门举报,揭示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径。进一步来说,监护人有权寻求司法救济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追索到应得的工资报酬。在此强调的是,由于年满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者被认定为童工,所以在处理其薪酬问题时,必须通过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表来进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