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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能不能办理预售证

4w浏览 匿名 2024-04-28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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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后,依然有资格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
    然而在此之前,务必先行解决綁定事宜,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会根据自身的销售进展状况,逐栋解除相应的抵押关系。如需了解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若土地或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况,则无疑将无法办理预售许可证,主要原因在于,如若走此流程并成功获得预售许可证,那么抵押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便会被转移至购房者身上,这显然是法律法规所严格禁止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全文
    7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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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能不能办理预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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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土地抵押能办预售证吗
土地抵押是不能够办理预售证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那必须要等到土地使用权已经解除抵押,而且土地拥有者已经交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在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才符合商品房预售证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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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抵押贷款高利贷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警备案:
一旦发现遭受诈骗事件,应当迅速向案发地的公安机关如实反映情况,并且尽可能详尽地提供所有与贷款以及抵押担保有关的详细证据资料,这些资料除了合同文本、银行转账凭证和社交聊天记录等常规内容外,还可以包括其他相关信息。
这不仅有利于相关部门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还有助于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2.寻求资深法律顾问的专业援助:
您可以考虑咨询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律师,以便更深入地了解自身所拥有的权益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且深度的法律建议,帮助您制定出全面且恰当的应对策略。
3.暂停偿还贷款事宜:
在确认自己已经成为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后,务必要停止向发放高利贷的对方支付任何款项。
鉴于高利贷通常伴随着极高的利率以及众多不合理的条款,如果继续按照原有协议还款,极有可能使您陷入债务困境难以自拔。
4.解除抵押担保关系:
若您已经将财产抵押给发放高利贷的对方,则需要尽快配合警方及律师开展相关工作,争取解除该项抵押担保关系。
为了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您可能需要向他们提供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证据材料,以证明在签署抵押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受到欺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电线改造土地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国家因合法目的涉及到土地占用时,通常会依据土地原先的使用性质对相应的土地拥有者进行补偿。
在此过程中,补偿的内容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及作物的补偿款等多个方面。
其中,土地补偿款的额度是按照该块被征用的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比例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其额度应在6-10倍之间浮动。
而对于需要得到妥善安置的农民人数的测算,则是通过以下公式来进行的:
需要安置的农民人数=被征用的耕地面积÷征用单位中每位员工所占有的耕地面积。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土地的征用,我们应当按照土地最初的使用目的来设定补偿标准。
具体来说,征用耕地上的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和作物的补偿款。
关于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其标准应当为该耕地在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6-10倍。
至于安置补偿款,其数额应当按照需要得到安置的农民人数来计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偿款,其上限不应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15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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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能否预售?
已经抵押的在建工程是可以预售的,但是必须要取得符合转让的条件同时还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一般情况下,这个抵押权人为银行,如果银行同意预售,那么即便这个在建工程已经抵押,依然是可以预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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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产解押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解押所需的必备材料详细介绍如下:
首先,申请人须提供其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书;
其次,需填写并提交详尽的抵押登记申请书;
第三,要备妥抵押合同副本;
第四,若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共同拥有的情况,则必须同时提交《房屋共有权证》以及所有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第五,申请人需准备好设定抵押权的相关文件以及证明材料;
第六,需提供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实际价值的相关资料;
最后,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
关于房产解押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在偿还完毕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基础之上,前往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
其次,再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区、县级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抵押登记的注销工作。
关于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需提供房屋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原件;
其次,需提供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
第三,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的原件;
第四,需提供完税凭证;
第五,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第七,如申请人已婚,则需提供婚姻证明复印件。
综合以上所述,房产解押手续所需的材料包括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
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登记机关必要的文件。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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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2000元装修押金不退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缴纳装修押金方面,这实际上是物业为了确保装修工人(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旨在防止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发生。
当业主顺利完成装修工程并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时,物业应当按照约定退还相应的装修押金。
若物业拒绝履行此义务,您可选择向城市所在区县的住房建设行政主官部门(亦称建委)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所谓“押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将一定金额的款项存放于另一方处,以保证其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倘若因该行为导致了损失,则可依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支付或者另行赔偿。
在双方的法律关系解除且无其他争议的情况下,押金应当全额返还。
然而,如若出现违约行为,押金将被扣除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院划转保证金抵扣罚金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拟定融资居间合同时,应充分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双方法律主体应当具备真实且有效的意愿表示,这样所签订的合同便能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居间人并不仅仅局限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不可行);
其次,关于居间人的报酬问题,这是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的,但前提条件是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居间人有义务向对方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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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能够预售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在建工程抵押能够预售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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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菏泽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一类独特且具有特殊性的买卖交易合同,它是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书面协议,其中明确约定了预售方须在商定的期限内向预购方移交已建造完毕的商品房产权,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接收商品房。
在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进行判断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参与合同缔结的各方当事人均应具备法律所规定的缔约资格;
其次,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预售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且多为法人等法律实体,因此,并非所有人均有资格成为预售方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最后,预售方必须是经过合法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只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并且具备相应的预售许可资格,那么他们与预购方之间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合同便应被视为无效,但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人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合同就可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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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抵押车,需要什么手续才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私人之间进行车辆抵押所需的法律手续具体如下:
首先,双方需分别签订借款协议以及抵押协议。
其次,抵押人需携带借款协议书、凭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及相关车辆信息如车辆名称、排量与配置、已驶里程数等详细资料前往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再者,若机动车所有人为贷款抵押标的,则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此确认其对该车辆的抵押权益。
最后,当抵押权消灭时,抵押人亦须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之间的车辆抵押行为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私人抵押车辆的方式通常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方以自有车辆或者购买的车辆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者汽车消费贷款公司申请贷款。
而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借款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关于车辆抵押贷款的条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1.申请人年龄需满18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在中国境内有固定居住场所的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应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够确保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申请人需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4.申请人需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不得预定所有权存续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条例,企业享有自主运营权力,并无明确规定其存在期限。
然而,当公司章程中所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章程中预先设定的其他解散事项情况时,企业有权进行解散处理;
若是由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议决定解散,亦可据此执行。
此外,若因公司并购或拆分为前提条件而须进行解散,企业自应遵照履行。
最后,如果企业因违法行为遭受吊销营业执照、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地位被取消等,同样也有权利进行解散事宜。
关于企业解散对员工带来的赔偿问题,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1)若员工已为本公司服务满一整年,则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
3)对于在公司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如果生产商或销售商在其出产的产品之中存在着故意掺杂、使之与真实产品不相符合的行为,亦或是使用虚假、劣质的产品冒充优质产品,那么在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之上但未达二十万元的情况下,他们需要承担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根据销售金额的百分比支付罚金,罚金比例为销售金额的50%以上20%以下。
而当销售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但未满五十万元时,则将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也需要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比支付罚金,罚金比例为销售金额的50%以上20%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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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预售房屋能否做抵押贷款的依据有两个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修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体要看是什么产权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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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别人欠我钱农村地皮可以抵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现行的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采取将土地作为抵扣债务的方式来处理,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土地抵债行为都应当被视为无效。
所谓的土地抵债,实际上是指承包方利用其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以偿还个人所欠下的债务。
在此过程中,债务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货币债务,同时也涵盖了那些可以通过货币价值进行衡量的其他类型的财产。
尽管从法律层面来看,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双方的地位却并非如此。
由于债务人通常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如果法律允许采用土地抵债的方式,那么就可能导致大量的债权人对无法按时还款的债务人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以土地作为抵押物,这种做法并未能真正体现出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反而使得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资源,进而引发社会的动荡不安,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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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预售,但是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是需要还清贷款的,否则的话存在抵押的房屋相关人员肯定是没有办法进行购买的。也就是说相关的债务方面的问题,必须要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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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税费出售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二手房交易的税务审理中,国家税务机构会针对房屋的购买和出售行为向买卖方征收各类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契税等。
对于居民个人所购买并转让的普通住宅,将会暂时免征土地税;
至于印花税,根据相关规定,它将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百分之零点零五进行征收;
而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则设定为百分之二十;
就普通住宅而言,其所需交纳的契税为总售价的百分之一,而对于高端商品房来说,需支付的契税可能达到总售价的百分之四。
在婚后购买使用过的房屋重新出手的时候,所需要再交纳的正是这种个人所得税,并且计算方法是这样的:
个人所得税=房屋实际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适用税率。
此外,对于转让住房所获得的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有权依据原购买房屋的合同记录等法律认可的合法凭证,经过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核之后,可以从其转让收入中扣除房屋原始价值、转让住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金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七条
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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