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的司法程序中,对于涉嫌犯下销售假药罪的被告,其应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与其所获利润的绝对值并非存在固定且必然的关联性。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涉及生产和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所可能面临的刑事惩罚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相应罚金;
然而若此类行为对公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或者存在着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更严格、严厉的法律制裁,即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这类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出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况时,被告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或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