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流产享有15天的休假期内,雇主并未为您承担生育保险费用,则按照劳工合同中约定的规定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而对于已经负责支付生育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来说,他们无需另行支付产假工资,因为生育保险基金会按照用人单位的上一年度员工月均工资水平来发放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