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单位的各类合同,通常会落款于其自有代理人的签名之处,而这名代理人通常是我们的法定代表人,然而我们亦有权委派他人代行签署合同之责。依照现行法律或我司章程的明确规定,凡代表我司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均被确认为我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此基础上,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实施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皆对被代理人产生直接且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