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营业税。所谓营业税,是指针对销售不动产的企业及个体户,依据其所获得的营业收入进行课征的一种税款。作为流转税制体系中的核心税种之一,该税种依照5.6%的比例由卖方负责缴纳税款。若房地产交易达成后已超过五年期限,则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购买房产时,需按照评估价值的1%-3%缴纳契税,具体税率视房屋面积而定。对于面积在90平米以内的首次购房者,税率为1%;对于面积介于90至144平米之间且首次购房的人群,税率为1.5%;对于非首次购房或者房屋面积大于144平米的购房者,税率则为3%。此项税费由买方承担。
再次,印花税。印花税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税种,现行规定中,每本房权证需缴纳5元的印花税,其余情况暂时免除。接着,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出售房产者所获取的收益进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得税应按照全额的1%或差额的20%进行缴纳,由卖方承担。但如果该房产在过去五年内为卖方的唯一普通住房,则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最后,基金。包括房屋维修基金以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
其中,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通常为购房总价的2%-3%,大部分地区的标准为2%;
至于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各地的收费标准略有差异,部分地区可能无需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二)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