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照法律规定的适婚年龄(女性满二十周岁,男性满二十二周岁)的公民进行结婚登记,可以享有三日的法定婚假。
2.达到晚婚年龄界限(女性年满二十三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公民,将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因此他们的婚假也仅有三天。
3.当结婚当事人中的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工作时,根据实际路途距离的长短,可以额外申请路程假。
4.在享受探亲假的过程中(探望父母)结婚的,将不会另外给予假期。
5.婚假包含了公休假日以及法定节假日。
6.对于再婚者而言,他们仍然有权享受法定婚假,但无法享受到晚婚假的优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