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提出的问题并非如此,即使不具备本地房产,仍然有可能成功办理居住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您需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2.能够佐证本人居住事实的有效凭证(如租赁协议、住宿登记证明等);
3.与工作或学习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在职证明、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等);
4.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等);以及5.个人财务状况的证明参考资料(如收入证明、担保书等)。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如何进行居住证的办理步骤:
首先,请前往当地户籍管理机构提交居住证申请;
其次,根据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您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最后,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为您颁发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