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上,抵押并不代表物权的转移。
倘若借款人或第三方以自身合法权利许可下的财产作为抵押品,那么在借款人未能如期进行债务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在该抵押财产中享有优先偿付权。
这时,债权人有权和抵押人就如何处置抵押财产达成共识,例如进行公开拍卖或是通过变卖方式获取收益,随后再根据相应规定优先享用这些收益作为其债权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