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新三板”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上市公司。
其作为我国所推出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主要涉及到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行为。
而所谓的非上市公司,则是指那些尚未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上市企业并不公开发行或销售股票。
尽管这些企业同样采用了股份制形式,但它们仅在特定的交易中心进行大规模的股权交易活动,该交易中心仅仅扮演着股份转让代理机构的角色。
此外,新三板的交易场所为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