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并不涉及到其配偶。
若该债务为个人所负之债,则由负债人独立承担偿付责任,仅在其愿意且能够自行偿还的前提下,其配偶才可以选择自愿参与偿还过程;
而针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相应的偿还义务,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用于清偿此项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