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某位合伙人擅自转让了店铺权益,这无疑构成了对其他合作伙伴权利的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该合伙人有意向合作伙伴之外的人员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与投资比例时,必须得到其余所有合伙人的一致赞同方可进行。
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其他合伙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