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署抵押合同时,倘若尚未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那么此份抵押合同将无法对善意第三方产生约束力。
如涉及以动产作为抵押标的的情形,则其效力亦不能延及至正常经营过程中已支付了合理价格且依法获得该等动产的购买者身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