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疗服务质量纠纷之鉴定及处理问题,若需进行判断与处理,以下状况通常都可直接判定为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医方未能严格按照治疗规范进行诊治活动;
2、医方有意隐匿关键救治信息或拒绝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与其治疗相关的病历资料;
3、在病例记录过程中出现病历丢失或伪造、篡改乃至非法销毁等严重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