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联繫交通警察局。
在第一时间内,请拨打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22,由他们协助展开相关调查。
2.调阅监控录像。
如有条件,尽量查阅车辆自带的行车记录仪或者附近的公共监控录像,以便获取到肇事者的具体信息。
3.进行照片拍摄和证据收集工作。
对事故中受损车辆的状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近距离的清晰画面以及比较全面的远观景象,力求详尽地反映出车辆的整体状态及受损部位的细微之处。
4.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若已确定肇事者身份,可尝试与其进行协商,争取获得相应的赔偿。
倘若未能找到肇事者或者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提供由交通警察局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处理理赔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