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之行为,则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关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承担修复、重新制作、替换、退货、补充商品数量、返还货款以及服务费用,亦或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等多种民事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若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导致了消费者的实际损失,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利向生产者或经营者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