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作场所中发生的高血压引发的脑溢血事件,用人单位或许需承担相应责任。
若情况局限于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突然遭遇这一状况,具体应根据病患自身的身体状况进行判断,并依据企业为其所购买的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处理。
如若公司未曾对员工购买相应医疗险,则公司在此过程中将需要承担起原本由医疗保险负责的费用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