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货运服务开具的收入专用发票必须在备注栏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的税务凭据。
备注栏内应如实记录并和实际交易情况保持一致,任何不符或者缺漏均将会导致该发票被视为不合格。
对于那些允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货运服务来说,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以及运费金额等关键项目必须在发票上详细填写,且务必确保上述各项与货运单上所列的信息相匹配,否则将无法用于抵扣税收。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