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买卖合同中,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确定交货日期这一事项尤为关键。
然而,现实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部分交易双方可能并未就此进行详细规定,或是虽已做出约定但并未能明确指出实际交货日期。
譬如说,仅仅约定在未来三十日内交货,但并未具体指明是从双方签署合约之日开始计算,抑或从采购方支付货款之日起计,这种交货期起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极易引发相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