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中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由于暴雨、洪水等人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车辆损害情况,均纳入到商业汽车保险中机动车损失险的理赔范畴之内。
所以,当车辆遭受水浸之后所引发的救援服务费、污水清除费,及因水浸引起的电器设备、内部装饰部分的受损,皆在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畴之内,保险机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赔款支出。
在此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里边蕴含着如下几点重要信息点:
一方面来说,车主需要先行购买商业汽车保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只有如此方能享受到该险种的理赔待遇;
反观那些仅购买了交通强制保险或者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消费者,将无法获得上述理赔。
另一方面看,机动车损失险所覆盖的理赔项目主要涵盖了救援服务费、污水清除费,以及因水浸引起的电器设备、内部装饰部分的损失,然而当因为水淹、二次启动等等原因导致发动机进水时,排除在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责任之外,即若因水淹、二次启动等情况导致发动机出现损害,那么修理此部分的费用,将不在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障范围内。
最后,针对由于水淹、二次启动引起的发动机进水损伤问题,各大保险公司还专门设立了所谓的“涉水险”进行全方位承保。
法律依据: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