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辆行经斑马线路段时,即使其整体车身超过了停止线的范围,也不应当被视为严重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规定的行为。
尽管汽车超越了停车线可能将受到电子监控设备捕捉和记录,但这并不足以构成被认定为闯红灯的充分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闯红灯需要基于至少三帧照片进行综合分析,包括在红灯开启时,车辆尚未移动离开停车线;
以及当红灯再次亮起之际,车辆已经经过了路口;
最后,如果红灯再次打开,而车辆仍处于行车道上并在此之后持续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