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丧葬补助待遇一旦超过一年便无法办理领取手续;
这笔款项是为了保证在职工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工伤、疾病造成伤残以及劳动者在因公致死或者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之后,他们去世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同时这也是由他们原先的雇主提供的一项必要的、一次性的优惠福利。
当涉及到那些离休以及退休职工不幸离世的情况时,他们的亲属将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他们曾经供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三天之内向他们死亡前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申报,而如果是这些工作单位的话,他们也需要在四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详细报告。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