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程序之后,若对财产分配方案有所疑虑或不满之处,可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达成共识,那么这部分财产应继续被视为双方的共同所有物,任何一方都有权在任意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其进行合理的分割;
最后,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不法行为,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