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预防应收账款质押所引发的法律风险需采取以下措施:
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误;
向相关信贷征信管理机构进行详细查询,核实确认出质人所拥有的应收账款质押权益,以避免出现重复质押或者其他可能存在的争议。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务必严格执行质押登记程序,以保证质权的合法有效性和完整性。
另外,加强对贷款完成后的监管力度,适时行使质权人的各项法定权利,以维护自身利益并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