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遗失之物并非由于拾获人的过失所引发丢失现象,那么拾获该物品之人便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拾获人员主观故意将其抛弃,或者在妥善保管过程中未尽应有义务,则必须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是拾获人并无过失行为,那么他有权向失主索取保管拾获物所需的合理费用,以及为寻找失主而产生的相关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