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所引发的争议或纠纷,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是和解谈判机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互惠的原则,在私密环境中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共识;
若和解无果,则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是仲裁程序,当双方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是司法诉讼,若仲裁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